1、法院复议交到法院什么部门
对于法院复议的提交,一般不需要特定指向法院的某一具体部门,而是应遵循行政复议的一般步骤。
1.当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满并申请复议后,若对复议决定仍持异议,有权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2.在此过程中,并不涉及将复议材料直接交至法院的某一特定部门,而是根据《中国行政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,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有关证据材料。
2、复议不服的起诉地址和管辖
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,起诉的地址和管辖法院需依据《中国行政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来确定。具体来讲,受诉法院的管辖状况分为两种:
1.复议机关保持原具体行政行为:此时,应由刚开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这意味着,假如复议结果保持了原行政行为,那样起诉时应当选择原行政行为作出地的法院。
2.经复议的案件,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:在此状况下,法律快车提醒,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假如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进行了修改或撤销,那样起诉时除去可以选择原行政行为作出地的法院外,还可以选择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。
3、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注意的地方
在提起行政诉讼时,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1.确定被告:复议机关决定保持原行政行为的,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一同被告;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,复议机关是被告。
假如复议机关未在规按期限内作出回话,起诉对象可以是复议机关复议不作为,也可以直接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。
2.注意起诉期限: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是重要的诉讼程序需要。假如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0日内未回话,那样申请人应在60日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。
假如收到了行政机关的复议回话但不认可,应在收到回话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。超越这一期限,法院可能不予受理。
3.积极行使复议权: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一种救济方法。